真假新年音乐会事件与新民周刊的剽窃

schonne 发表于 2006-02-10 15:47:04

某月某日,新民周刊的一位记者发email说在他的文章里引用了我《真假新年音乐会》里的东西;由于发稿较急,事先未经我允许,因此他在文末特别注明了“部分内容来自schonne的音乐博客”,希望我别介意。我真的激动了一下,回复道只要有人关心这事就行了,用不用我的文章随便。我想,这事引起关注了,也算我的工夫没有白费。当时记者同志还说会送给我一本杂志。于是今天回到寝室,发现已经寄来了。新民周刊的网站上也登出此文,点此阅读

然而看了文章还是非常不爽。什么叫“部分内容”?所谓“部分”,我以为我的文章只是起了点参考作用,这位记者借此发表高见,那么也是可以的。可是此文中大段引用我的推理和分析,连我讽刺曲目名称错误的“卡门牌西装”都原样搬上。对曲目名称的分析,理应放在该曲目名称之后,但是由于网页排版的关系,实际上我把分析插在了曲目的英文名称和中文名称之间,然而该记者也原样照搬,读起来让人不知所云。我简直怀疑该记者复制粘贴之后看过没有。关于维也纳到底有几个挂名“施特劳斯”和“圆舞曲”的乐团,在我的调查结论之前加上“记者在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google上搜索了半天”,一下子就全变成他自己的功劳。仔细看了一下,文章里完全不是我的内容的,只有两段。一段是主办方向中方指出某个乐团是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,另一段是这个草台班子也不算“伪劣”。别的文字,除了把过于刺耳的话删掉了,再把原来有十几页的文章删得只剩两页,我就看不出还有哪点是这位记者自己的东西。

我不想说现在记者的素质普遍怎么怎么样,事实上甚至有记者让新闻当事人写稿子然后一字不变地发稿。至于红包之类的腐败,我也很荣幸地在某公司兼职时得以亲见。这篇文章里的“部分内容”只是个再小不过的case而已。得罪记者也不是什么好事情。在听说新民周刊是上海为数不多的敢揭发问题的刊物之后,我想它至少云集了一批比较勤奋、比较有眼光也有胆量的人,不会做出剽窃这种事情。但我还是天真了。世事之沦落,竟至于此。我算是中了理想主义教育的毒,凡事都想得太好。我明明记得外教很严肃地说过,纽约时报由于一位记者没有备份资料的来源,连主编都被迫辞职。你们就笑我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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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 浏览全部的16条评论 »


  • jason chu
    2006-02-10 23:53:57

    本座代你已经了断此人了。我跟主编通了电话。......


  • schonne
    2006-02-11 00:38:38

    牛人就是不一样啊。。。


  • yun
    2006-02-11 03:53:40

    嗯,对啊,我一个从初中开始的朋友就在复旦新闻,经本人鉴定至今还是很正很好的人:)


  • atOmpLoyD
    2006-02-11 14:52:34

    这个好发指...


  • 管事
    2006-02-11 20:45:29

    我也一直觉得,要用稿件光明正大的来说,我们应该还是很高兴D~这样事后再说的确有点过分


  • samson
    2006-02-11 23:26:20

    这是在中国……我们必须习惯这样白痴的事情。
    没有办法。因为,我们的执政党,是共产党。
    共产嘛,包括你的知识产权。


  • schonne
    2006-02-12 15:45:23

    to 管事:事后说我忍,我只是惊叹于他的文字功底,还真是“部分引用”,我都没话说。
    to samson:骂人是不好di~


  • joyce
    2006-02-12 16:33:06

    诶...我看来如果去只有留在美国这一条路了....


  • orb
    2006-02-16 13:12:03

    原文我都认真读了喏,蛮好我也去投稿的//joke
    dd终于知道稿子是怎么写出来的了吧..


  • schonne
    2006-02-16 18:03:47

    orb,好久不见啊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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